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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警惕两大误导行为每逢岁末年初,保险公司都会开展“开门红”活动。“开门红”是现有保险销售行业中特有的一个销售节点,为促进产品的销售,在此期间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销售推动力度相对较大。今年年初,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曾提醒消费者称,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保险保障产品越来越多,广大消费者在选购“开门红”保险产品时,要谨防“炒停”营销、夸大宣传这两大风险。又到一年“开门红”备战时期,这两大风险仍需消费者注意。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销售奔驰车的服务费12575元、抵押费1500元、挂牌费1500元,由陕西元胜汽贸公司收取,但元胜公司在收取后按比例定期转入了西安利之星账户。责任编辑:霍琦⊙记者 祁豆豆 ○编辑 全泽源5月31日,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华夏天信”)申请科创板上市获受理。公司注册地在山东省,中泰证券为保荐机构,本次拟募集资金9.28亿元。至此,科创板受理企业达到113家。
7月12日,经广饶县人民法院审理,王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同时撤销第一次判决拘役三个月、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。最终,决定对其数罪并罚,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。来源:广饶交警责任编辑:王亚南
随着记者对舒华体育相关业务及关联关系的深度梳理,该公司的另一个“隐形”关联方渐渐浮出水面。2014年9月26日,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林芝安大”)与舒华股份签订《关于舒华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投资协议”),以货币形式认购舒华股份6600万元附转股条件的债权。由于舒华股份2014年净利润达到了《投资协议》约定的转股条件,林芝安大于2015年8月10日以其持有的该公司人民币6600万元的债权折合为公司股份 423.8373 万股,成为舒华体育的第二大股东。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,林芝安大持有舒华体育5.7502%的股份。
针对上述问题,《投资时报》记者发送采访提纲至该公司董秘办,截至发稿日未收到回复。业绩增长乏力招股书显示,舒华体育的盈利来源主要为室内健身器材、室外路径产品与展示架产品的销售收入。其中,室内健身器材的销售渠道主要为品牌专卖店、大卖场、互联网销售等;室外路径产品主要用于全民健身项目及体育场馆,因此大多需要通过参与竞标的方式获得订单;展示架产品则主要指知名品牌企业终端实体店的展示道具,通常也需要根据商务谈判情况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。
2012年6月至2015年7月,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,未尽审核责任,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、预计还款资金来源、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。该行上述行为违反《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》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,处以罚没款419.03万元人民币。